行政相对人名称 | 高文敬(冀丰渔00118船长、船舶所有权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唐农(渔政)罚〔2025〕3号 |
违法事由 | 在船工作期间利用渔业船舶超载人员、未按照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 |
处罚类别 | 1、警告;2、罚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项、第二十三条第六项、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冀农规〔2024〕2号)(渔政部分); |
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25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6月26日 |
处罚机关 | 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