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宋晓辉(冀滦渔03199船实际经营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唐农(渔政)罚〔2025〕7号 |
违法事由 | 经营的海洋渔业船舶未正常使用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以及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渔业生产秩序的管理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十四条; 《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 《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2024年修订)》(冀农规〔2024〕2 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冀农规〔2024〕2号)(渔政部分) |
处罚内容 | 罚款188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9月30日 |
处罚机关 | 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