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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31 15:03:14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唐农(渔政)罚〔202513-2

违法事由

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

处罚类别

1没收渔获物2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冀农规〔2024〕2号)(渔政部分)

处罚内容

1、没收渔获物(杂鱼货)1.5千克(已通过掩埋的方式先行处置);2、罚款220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028

处罚机关

唐山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