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王廷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唐农(渔政)罚〔2025〕14号 |
违法事由 | 未按照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未保证渔业船舶的正常值班及不执行渔业船舶上的值班规定,在船舶航行、作业、锚泊时未按照规定值班 |
处罚类别 | 1.警告;2.罚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2025年修订)第四条第四项; 《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订)》(冀农规〔2024〕2号)(渔政部分) |
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41000元(未按照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罚款35000元;未保证渔业船舶的正常值班及不执行渔业船舶上的值班规定,在船舶航行、作业、锚泊时未按照规定值班罚款6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2月23日 |
处罚机关 | 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