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我市水生野生动物监管,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频次、比例,结合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我局决定开展市本级“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抽查对象及比例
此次定向抽查对象:抽查对象为市本级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注册名称包含:养殖场、水族馆、动物园。
抽查比例:按照100%的比例定向抽取抽查对象名单。
二、定向抽查时间
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30日。
三、定向抽查内容
《唐山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中的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所涉及的抽查事项(其中唐山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保护利用活动)。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及驯养繁殖行为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驯养繁殖办证情况。2、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货源来源情况。3、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进货数量登记情况。4、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销售数量登记情况。5、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物种来源、数量记录。6、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销售记录。
四、定向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执法二队牵头组织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具体负责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汇总数据,整理档案;综合处负责对涉及支队的抽查事项清单内容进行梳理,派出执法人员配合此次抽查。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执法二队牵头,各队、处参加,统一抽取市本级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注册名称包含:养殖场、水族馆、动物园等企业,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抽查对象的编组、分派、认领,并通过系统完成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及与被抽查对象的随机匹配。
2.严格按照明确的法律依据、检查方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抽查执法人员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渔业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给予行政处罚。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此“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此次定向抽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队(室)要合理调配执法人员,密切协作,确保按规定时限、高标准完成此次抽查任务。
(三)及时反馈情况。各队(室)要认真发现此次抽查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执法二队。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