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唐山市农药产品抽查
“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实施方案
为加大对农药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2021年度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唐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定开展农药产品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抽查对象及比例
此次定向抽查对象:注册登记地在高新区的农药生产者和农药经营者。
抽查比例:按照5%的比例定向抽取抽查对象名单。
二、定向抽查时间
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三、定向抽查内容
1、抽查农药质量;
2、抽查农药标签。
四、定向抽查组织实施
(一)抽查方式及流程
1.通过系统完成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及与被抽查对象的随机匹配。
2.严格按照《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意见(试行)》(唐双随机办〔2020〕6号)明确的检查方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
(二)抽查结果处理
1.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执法大队要合理调配执法人员,密切协作,确保按规定时限、高标准完成此次抽查任务。
(二)及时反馈情况。各执法大队要认真发现此次抽查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法规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