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唐山市种畜禽生产经营
“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实施方案
为加大对我市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管,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频次、比例,结合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我局决定开展市本级“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全市登记在册的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抽查比例为5%。
二、定向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定向抽查内容
《唐山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中的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所涉及的抽查事项。按照查阅文件资料与作业现场核查的方式,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监督检查。
四、定向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市农业执法支队组织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具体负责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汇总数据,整理档案,对涉及的抽查事项清单内容进行梳理,派出执法人员完成此次抽查。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市农业执法支队统一抽取全市登记在册的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进行抽查对象的编组、分派、认领,并通过系统完成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及与被抽查对象的随机匹配,形成检查工作组。
2、各检查工作组严格按照明确的法律依据、检查方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抽查执法人员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给予行政处罚。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此“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此次定向抽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检查组合理调配时间,密切协作,确保按规定时限、高标准完成此次抽查任务。
(三)及时反馈情况。各检查组要认真发现此次抽查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支队。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