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经营“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抽查督导,确保屠宰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频次、比例,结合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开平区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抽查比例为50%。
三、抽查内容
按照查阅文件资料与作业现场核查的方式,重点检查畜禽定点屠宰厂、点是否违反规定,不落实屠宰管理各项制度和要求;从事畜禽屠宰活动是否经定点;畜禽定点屠宰厂、点是否对畜禽或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畜禽定点屠宰厂、点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规程。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畜禽屠宰与兽药饲料管理处牵头组织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具体负责本次联合抽查的沟通、协调、组织工作。同时明确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记录抽查内容,汇总表格数据,对涉及畜禽屠宰及生产经营的抽查事项清单内容进行梳理。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当场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工作程序。
1、抽查的部门将本部门此次抽查事项、需要被检查对象提供的材料清单报市农业农村局。
2、邀请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到市农业农村局现场督导。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抽查对象的编组、分派、认领,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3、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4、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5、公示检查结果。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6、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违反畜禽管理条例行为的,给予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行为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参加抽查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定向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定向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定向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定向抽查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参加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于12月30日前,有关部门将抽查工作总结上报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