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无障碍版 登录
最新公示:
首页 > 信用体系建设及“双随机、一公开” > > “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 >

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对种子生产经营“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1-21 14:35:00

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对种子生产经营“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实施方案

 

为加大对我市对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管,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频次、比例,结合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我局决定开展市本级“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主市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抽查比例为5%。

二、定向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三、定向抽查内容

1.是否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种子生产经营者对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

2.是否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及专业技术人员。

3.是否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

4.是否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是否登记。

四、定向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责任处室组织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具体负责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汇总数据,整理档案,对涉及的抽查事项清单内容进行梳理,执法人员协助完成此次抽查。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责任处室统一抽取全市登记在册种子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进行抽查对象的编组、分派、认领,并通过系统完成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及与被抽查对象的随机匹配,形成检查工作组。

2各检查工作组严格按照明确的法律依据、检查方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抽查执法人员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生产经营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给予行政处罚。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此“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此次定向抽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检查组合理调配时间,密切协作,确保按规定时限、高标准完成此次抽查任务。

(三)及时反馈情况。各检查组要认真发现此次抽查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支队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