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有关单位:
为加大对我市水生野生动物监管,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频次、比例,结合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我局决定开展市本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抽查对象及比例
此次抽查对象:抽查对象为市本级2025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注册名称包含:养殖场、水族馆、动物园等企业和个人。抽查比例:按照40%的比例,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抽查对象名单。
二、定向抽查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定向抽查内容
《唐山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中的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所涉及的抽查事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保护利用活动)。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及驯养繁殖行为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驯养繁殖办证情况。2、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货源来源情况。3、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进货数量登记情况。4、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销售数量登记情况。5、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物种来源、数量记录。6、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销售记录。
四、定向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市局渔政科负责组织实施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对涉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抽查事项清单内容进行梳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出执法人员完成此次抽查,汇总数据,整理档案。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市局渔政科按比例统一抽取市本级2025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注册名称包含:养殖场、水族馆、动物园等经营主体,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进行抽查对象的编组、分派、认领,并通过该系统完成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及与被抽查对象的随机匹配,形成检查工作组。
2.各检查工作组严格按照明确的法律依据、检查方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抽查执法人员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渔业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给予行政处罚。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此次抽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检查组合理调配时间,密切协作,确保按规定时限、高标准完成此次抽查任务。
(三)及时反馈情况。各检查组要认真发现此次抽查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报市局渔政科备案。
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