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夏”生产期间天干、物燥、风大,火险等级高,为确保麦收期间消防安全,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三夏”生产期间消防安全提示,提示广大群众强化安全意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颗粒归仓,“三夏”生产安全。
1、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麦收防火工作领导,产麦区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加强防火宣传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和管理,组建扑火队伍,备足消防设施器材,确保麦收期间消防安全。
2、不在成熟的麦田或麦收作业现场吸烟,严禁焚烧麦茬,严禁焚烧麦秸,严禁在麦田里或附近烧纸祭祖。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3、小麦晾晒场应设在公路沿线附近,以方便消防车辆救援。小麦晾晒场不能连片设置,小麦晾晒场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
4、小麦晾晒场不可兼作囤积场所,晾晒后一定要做到随干随收,粮食及时入仓,切忌麦穗麦秸混放。
5、所有农机设备要提前检查油路、电路,消除火灾隐患。进入田间作业的内燃机械设备要安装防火罩、火星收集,配备大容量灭火器,有条件的应该随车加装消防水箱。收割机夜间作业时禁止用明火照明,禁止歇人不歇机、疲劳驾驶、违规作业。
6、严禁电动机械使用破损、裸露电线,严禁采用挂钩方式取电,临时架设的电线要确保固定牢靠,接头牢固。
7、小麦晾晒场上应因地制宜配备水缸、水桶、铁锨、扫帚、灭火器等器材,充分发挥机井和喷灌机械在麦收期间的灭火作用。
8、发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组织扑救时,要同步开辟和其他麦场及可燃物之间的隔离带,并对附近的可燃物进行喷水,防止飞火酿成大灾。
9、避免在烟囱附近、道路附近和通风不良的地带堆放草垛。雨后要对麦秸堆垛翻晾,防止麦秸受潮发酵、积热而自燃。
10、因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火灾发生和扩大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对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