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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应知应会

发布时间: 2025-06-25 08:40:49

 一、村情户情

1、村情。包括本村户籍户数、人数,脱贫户数、人数,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户数、人数,低保户数、人数,特困供养人数,残疾人人数,省系统推送的预警信息数量,农户自主申报信息数量,村干部或防贫网格员开展常态化排查数量,本村集体经济收入。

2、户情。本村脱贫户、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基本情况,其中有低保的户数、人数,特困供养人数,残疾人人数,有劳动力人数,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当前享受的各项帮扶措施。

二、识别认定

1、工作范围

面向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以及城市规划区居住但未享受城市低保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农转非人口等。

2、监测标准

2025年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标准为9000元。

3、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分三类

①脱贫不稳定户: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9000元且存在返贫风险的。

②边缘易致贫户:一般农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9000元且存在致贫风险的。

③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户和一般农户年人均纯收入虽然高于9000元,但受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影响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

4、识别认定条件

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认定,不得设置规模限制,做到应纳尽纳。识别认定时,重点关注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同时关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农户自主应对能力,进行综合研判。主要参考农户家庭收入、返贫致贫风险两方面内容。

(1)农户家庭收入。启动监测对象认定程序前12个月内农户家庭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除以识别时家庭人口数,计算家庭人均纯收入。同时采集家庭理赔收入和合规自付支出,作为综合研判是否纳入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

家庭理赔收入是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所获商业保险理赔(不含“三重医疗保障”报销费用)、第三方赔偿等。合规自付支出包括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的自付费用,家庭成员学费、住宿费等教育刚性支出,因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造成不可避免的实际支出等;教育、医疗等其他非必要支出不计入。

(2)返贫致贫风险。主要有11种返贫致贫风险:①因病风险;②因学风险;③因住房安全风险;④因安全饮水风险;⑤因残风险;⑥因自然灾害风险;⑦因意外事故风险;⑧因产业项目失败风险;⑨因务工就业不稳风险;⑩缺劳动力风险;⑪其他风险。

5、监测方式

(1)农户自主申报。主要有五种方式:①现场申报;②扫码申报;③“裕农通”平台申报;④12345(12317)热线电话申报;⑤脱贫户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农业农村部政务通”APP申报。

(2)基层干部排查。依靠乡村干部、防贫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通过集中排查、常态化排查两种方式,面向全体农户开展全覆盖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省级行业部门筛查14种返贫致贫风险,省农业农村厅通过省信息系统定期推送,市县乡村4级同步接收,省系统推送的预警信息,村干部或防贫网格员要入户核实。

6、识别认定程序

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

(1)入户核查核实。农户自主申报、乡村收到预警信息后,由防贫网格员或村干部入户核实,发现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填写《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核查认定表》并履行后续认定程序;经核实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应向农户及时解释说明,不再履行后续认定程序。

(2)村级评议公示。入户核实后,采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等形式开展民主评议。通过评议的初选名单,在本村公示5天同时报乡镇审核。公示通过的,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核查认定表》上的“村级评议公示”栏中,由村支部书记签字、村委会盖章确认。

三、落实帮扶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村级要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和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及发展需求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帮扶计划一户一策,在村级留存

四、风险消除

遵循“宽进严出”的原则,对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监测对象,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风险消除不设比例要求。

1、风险消除条件

以下列4项指标全部实现为准:①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即不愁吃不愁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实现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③家庭人均纯收入(启动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程序前12个月内农户家庭纯收入除以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家庭人口数)稳定超出当年度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除风险自然消除外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少于半年,同时采集家庭理赔收入和合规自付支出,作为综合研判监测对象风险是否消除的重要参考;④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2、风险消除程序

(1)入户核查核实。村干部根据帮扶情况开展入户核查,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指标实现情况,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验收表》。

(2)村级评议公示。根据入户核查结果,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评议提出风险消除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5天。公示通过的,在《监测对象风险消除验收表》上的“村级评议公示”栏中,由村支部书记签字、村委会盖章确认,并报乡镇审核。

3、风险消除后续管理

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存在一定时间周期的帮扶措施可以延续,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产收益帮扶应持续至合同到期,公益性岗位应持续到岗位协议到期,教育帮扶和“雨露计划”应持续到完成当前学段等。监测对象中的脱贫人口,在稳定消除返贫风险后,应按照普通脱贫人口进行管理,根据规定享受针对脱贫人口的相关政策。如果监测对象消除风险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应按程序重新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来源:防贫监测科